关于认真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9/04/03 02:53浏览次数:1638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单位)、硕士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省教育厅视频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保障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认真开展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研究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突出防范在先,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研究生动态,重点做好研究生实习、实践、实验、公寓、出行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使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研究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研究生安全负有主体责任,各单位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研究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研究生导师和班主任为研究生安全共同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常抓不懈,切实把研究生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研究生日常教育和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导致研究生重大安全问题的,将严肃倒查问责。

三、常抓不懈,狠抓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执行

各单位要建立全过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安全台账,实时掌握研究生动态,全面摸底排查研究生实习、实践、实验、公寓、出行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重点部位,建立研究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习与实验

1.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学生实习、实验安全管理细则,制作上墙,对学生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2.遵守教师、学校、实习单位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要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按指导教师的要求和指导下完成各项操作,注意实验操作规范。

3.在操作中发生设备、人身事故应立即停机,报告指导教师。并要保护现场,如隐瞒不报,或有意破坏现场者,视情况轻重严肃处理。

4.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实验设备、材料使用的安全性,不得随意转借或拿出实验规定区域;节假日前,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

(二)公寓安全

1. 遵守《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积极配合宿舍管理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 离开公寓前,将门窗关好锁紧并切断电源水源;不把贵重物品留存在公寓。

3. 假期留在寝室的研究生,要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宿舍内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禁止在无人状态下使用各类电器。

4. 禁止一切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宿舍、擅自留宿校外人员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三)出行安全

1. 研究生外出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组织、宣传各种宗教、迷信活动。

2.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电信、网络等新型诈骗;遇事冷静,考虑周全。

3. 3人以上的校外集体活动,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确定联络人;必要情况下,班主任应向所在单位报备,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同意外出。

4. 各单位节假日要做好研究生离校返校统计,及时报送给研究生处。

(四)请销假制度

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学校放假安排确定离校返校时间,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填写《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请假审批单》,并及时向导师、班主任请假,获得许可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违反规定擅自离校者后果自负。返校后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导师,办理销假手续。

四、协作共管,加强信息沟通反馈

为保障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形成各领域总负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等方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学生安全监管常态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切实增强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相关导师和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共同全面了解情况、积极稳妥有效处置并向所在领域和研究生处报送,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对事件的后续处置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进行续报。

各领域请于4411:00前报送各单位排查情况和研究生离校返校统计表(联系人:研究生处蒋勇老师,电话;3094,邮箱:jiangyong@jsut.edu.cn. )。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校园报警电话:86999110

  

部门印章附件:研究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汇总表.xls

关于认真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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