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2021/02/22 09:52浏览次数:2247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积极参与下,学校顺利完成了历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并连续九年获得全省“优秀招生单位”荣誉称号。为更好的总结研究生招生工作经验,充分调动各学院及广大师生参与招生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0年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2020年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及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优秀单位

    1.领导重视。积极参与、支持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健全。按照学校要求建有专门的研究生招生队伍和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研究生招生宣传、自命题考试和面试等工作,制定较为完备的相关规章制度。

    3.工作创新。能够结合学校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创新研究生招生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资源、校友会与产学研基地等社会资源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活动,发挥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成绩显著。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优秀个人

    1.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情服务于研究生招生工作。

    2.工作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能够主动参加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能积极提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工作成效显著,能够较好树立江理工的形象,积极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事求是,严格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2.申报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请填报相关推荐表。主要事迹应重点突出,实事求是。

3.机械和资源与环境专业依托学院,对申报材料认真组织遴选。综合考虑老师在招生工作中的表现、师德等情况,择优推荐。其中招生优秀个人候选名额:原则上机械专业不超过4人,资源与环境专业不超过2人。

4.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后确定学校研究生招生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并适时进行表彰。

5.请相关依托学院于2021年3月5日前将推荐的研究生招生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同时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3093 邮箱:yjsc@just.edu.cn

                                    研究生处

                                 2021年2月22

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优秀单位申请表.docx

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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