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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进一步落实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加强研究生企业导师队伍建设,现将2021年研究生企业导师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企业导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以及遵守学校和企业的各项劳动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培养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相当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相当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我校专业学位类别或授权工程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与校内导师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能为研究生提供实践环节的科研条件。
3.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企业导师登记表》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学院于9月4日前将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含登记表及佐证材料)、《申请研究生企业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报送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照申请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复审,认定其是否具备研究生企业导师资格。
三、其他
企业导师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组织遴选和备案;学院负责导师的日常管理,督促导师履行职责,评价导师工作业绩,并进行聘期考核。
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