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全体2021级研究生及其导师: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研〔2021〕10号)(附件1),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结束。
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组织研究生及其导师认真填写《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考核小组按照《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要求执行。
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3)及《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总结表》(附件4)电子稿及纸质稿交研究生处。
附件:
研究生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