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机构 | 工作职责 |
学科建设科 |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 组织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3.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论证、实施与调整,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修订以及优化学科布局等工作。 4.负责组织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遴选、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 5.负责组织教育部等教育主管部门或机构开展的学科水平评估的申报等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各学位点的申报、建设和评估等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尤其是对口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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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与学位科 | 1.负责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实施,组织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与建设工作。 2.负责研究生培养和学籍管理、硕士学位审核、授予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等队伍建设工作,以及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 4. 负责部门内部网站的管理、维护与更新等工作。 5. 完成上级部门尤其是对口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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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管理科 | 1. 负责制定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有关研究生招生与考试的各项工作。 2. 负责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日常管理以及研究生就业创业等工作。 3.负责推进学校研究生学生组织建设,组织协调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文体活动以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4.负责学校研究生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尤其是对口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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