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3/02/20 06:32浏览次数:385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34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抓紧落实。

一、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申报对象

1.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实践创新计划者。

2.承担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者不申报。

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申报与评审要求

1.申报者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申报者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PDF版)交所在学院。申报书中第十部分 “单位审核意见”所在页应为单独一页电子档命名规则为:实践CX11463江苏理工学院0855机械/0857资源与环境-专硕张某某。

2.3月15日前,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排序提出项目建议名单,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并将申报书纸质稿(两份)、电子稿、拟立项名单表交研究生处。

3.316-3月19日,研究生处对学院提出的建议申报项目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名单

4.3月20日-3月24日,公示拟推荐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名单

5.3月2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6.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一经立项,应按申报时预期成果完成项目结题,结题后主持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一)项目设置

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大课题申报须根据《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立项指南》进行选题,重点和一般课题自行拟定研究内容。重大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5万,重点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1万元。

本次课题申报限额,我校申报额度分别为1项、1项、2项。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课题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三、申报与评审要求

1.申报者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3月13日前申报者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PDF版)交研究生处

2.3月19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

3.3月20日-3月24日,公示拟推荐江苏省学位与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名单

4.3月2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课题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附件:相关表格.zip

 

                                         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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