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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研〔2017〕1号)及《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文件的通知》(研〔2022〕2号)相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具体申报条件及评选办法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研〔2017〕1号)(附件1)。
2.优秀毕业研究生
申报条件及评选办法见《江苏理工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研〔2022〕2号)(附件2)。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江苏理工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和《江苏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学院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优秀毕业生名单需在学院进行3日公示,公示后于5月26日前将名单汇总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处。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及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26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
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按要求对名单进行公示。
四、资格取消
学院高度重视,对照评选办法认真组织审核和评选,对论文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应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对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个人,将取消其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在离校前出现与评选条件相违背的行为,则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
五、其它注意事项
在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中,若学院制定了评选细则,请于学院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向本专业全体研究生公布,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人:臧老师(优秀论文评选)3093、孔老师(优秀毕业生评选)3094。
附件:
1.研[2017]1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2.研﹝2022﹞2号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文件的通知.pdf
5.江苏理工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对象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