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研究生导师、2023级研究生: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流程,研究生进校后2周内完成师生互选。请研究生培养学院认真做好2023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科及团队发展,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确保师生互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师生互选结果需经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师生互选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导师队伍总体状况及当年度研究生招生人数统筹安排。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平均数。
二、基本条件
1.学校已发文,具备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愿意承担研究生指导工作。
2.导师个人的研究方向须与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方向吻合。
3.有充裕的可支配科研经费,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
4.原则上在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研究生培养。因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且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进行布置,研究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页了解研究生导师的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鼓励导师以学术报告会等方式向新入学研究生介绍自己研究方向、在研的科研项目、研究进展和学术成果等。
2.学院组织师生见面会,鼓励研究生参加学科、专业领域内各种学术活动,加强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相互了解。
3.在师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研究生填写《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每名研究生可初选2名导师。
4.导师根据研究生情况并结合研究生本人志愿选择指导研究生,在《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上签署意见。
5.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学院负责与研究生和导师协调选定。
四、其他
1.研究生培养学院可制定本学位点师生互选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研究生培养学院于9月30日前《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交研究生处备案。《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由学院留存归档。
联系人:臧老师 联系电话:3093
附件: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