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升研究生综合能力,根据《江苏理工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研[2022]2号)相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23年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及评选比例
参照《江苏理工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
二、评选程序
1.研究生/班级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2、3)。
2.10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3.11月10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确定公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其它要求
1.各学院评审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
2.综合测评办法参照《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执行。在以往“三好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中评价过的成果不得再计入本年度评价项目范围。
3.各培养单位在10月30日前将拟推荐研究生申请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