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总结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发挥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重点,总结教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申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三、申报条件
1.教育教学成果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规和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能够引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2.具有一定的前期教育教学改革或研究基础,或者依托校级、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或者契合学校近年来重点推进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经建设和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
3.拟申报的培育项目一般应经过不低于2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成果主要完成人,应是承担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年龄、职称梯队构成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
四、申报流程
1.各学院按照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积极进行盘点摸排,广泛征集成效明显、创新性强的成果选题。
2.各学院组织教师撰写《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形成拟立项培育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4.项目培育时间为1年。
五、材料报送
2024年4月15日前,拟申报的培育项目以所在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纸质材料包括:
1.《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具体教学成果材料: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装订成册(一式一套);如教学成果为教材与著作,请提供样书,课件请刻盘报送(一式三份)。
3.《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
逾期申报、个人报送一律不受理。
联系人:臧老师, 邮箱:yjsc@jsut.edu.cn
电话:86953093 地址:28-332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
2.各学院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按照要求推荐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学院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附件:
2.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