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秩序监督,确保新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教风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教学环境,现就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30日。
学校检查: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与研究生院将开展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全面了解期初教学准备与运行情况,并核查各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效果。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的检查小组,认真制订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教学准备、教学运行及教学资源保障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与实施情况,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与服务。
2.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进行随堂听课(含专业实践)、文档调阅等形式的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了解教学实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将反馈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核查后督促相关学院及时整改。
三、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教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教学纪律,是否按课表和教学进程表开展教学,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擅自调(替)停课、缺课等情况,以及课堂教学组织、讲授效果等。
2.学生到课与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旷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听讲状态和学习氛围等。
3.专业实践开展情况:主要了解学生实践岗位与内容、行业导师指导情况、与校内导师的定期联系机制等。
4.教学档案与考核材料归档情况:包括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以及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材料(涉及机械、资源与环境、教育三个学位点)的归档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调停课或变更教学安排。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并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调停课手续,及时通知学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应在自查基础上认真总结,填写《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并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联系电话:3093)。
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8日